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乾县在黄帝时称好峙,为祭天之所.夏朝时为雍州之域,商时为岐周之地,春秋战国时属秦。秦孝公十二年(前350)始置好峙县。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都咸阳,好峙属京畿辅地.北魏时改好峙为漠西县,隋改为上宜县,唐又置好峙.唐睿宗文明元年(684),唐高宗取葬县北之梁山,谓“乾陵”,遂更县名为“奉天”,以奉祀乾陵。唐德宗建中四年(183)因朱濉之乱,德9宗避难奉天,叛平,于兴元元年(784)升奉天为赤县,由京都直辖。唐昭宗乾宁二年(895)以奉天县置乾州。尔后屡有更迭,到民国2年(1913)改乾州为乾县.2006年,乾县辖12个镇、8个乡:城关镇、薛录镇、梁村镇、临平镇、姜村镇、王村镇、马连镇、阳峪镇、峰阳镇、注泔镇、灵源镇、阳洪镇、大墙乡、周城乡、大杨乡、新阳乡、漠西乡、梁山乡、石牛乡、关头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