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乾县在黄帝时称好峙,为祭天之所.夏朝时为雍州之域,商时为岐周之地,春秋战国时属秦。秦孝公十二年(前350)始置好峙县。秦始皇统一六国,建都咸阳,好峙属京畿辅地.北魏时改好峙为漠西县,隋改为上宜县,唐又置好峙.唐睿宗文明元年(684),唐高宗取葬县北之梁山,谓“乾陵”,遂更县名为“奉天”,以奉祀乾陵。唐德宗建中四年(183)因朱濉之乱,德9宗避难奉天,叛平,于兴元元年(784)升奉天为赤县,由京都直辖。唐昭宗乾宁二年(895)以奉天县置乾州。尔后屡有更迭,到民国2年(1913)改乾州为乾县.2006年,乾县辖12个镇、8个乡:城关镇、薛录镇、梁村镇、临平镇、姜村镇、王村镇、马连镇、阳峪镇、峰阳镇、注泔镇、灵源镇、阳洪镇、大墙乡、周城乡、大杨乡、新阳乡、漠西乡、梁山乡、石牛乡、关头乡。